近日,《經營者競爭合規指南》(下稱《合規指南》)上海市地方標準正式發布。這也是全國首個引導企業全方位開展競爭合規建設的推薦性地方標準,將于2021年3月1日起實施。該《合規指南》的出臺不僅促進國內反壟斷法律法規的全面實施,同時對接國際規制環境,有望成為上海標準國際應用的范例。
記者了解到,《合規指南》給企業提供系統性指導,貫穿生產經營全過程。建議企業建立體系化的競爭合規機制,從文化培育、培訓、高層審核、層層責任落實、加強審核和風險識別與評估、建立內部發現機制等角度全方位著手,把競爭合規能力上升到系統規劃、持續改進的通盤考慮。同時,與企業現行標準“兼容”,鼓勵建立競爭合規體系。
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孫迪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合規指南》,企業需要建立覆蓋經營者各業務領域、部門、分支機構的競爭合規管理制度、行為規范以及重點領域專項競爭合規管理制度。
孫迪建議,企業通過制定發放競爭合規手冊、簽訂競爭合規承諾書等方式,強化全員依法合規意識,樹立守法誠信的價值觀,筑牢合規經營的思想基礎。建立專業化、高素質的競爭合規管理隊伍,根據業務規模、競爭合規風險水平等配備競爭合規人員。在日常運營過程中應對違法壟斷行為保持警惕性,對市場中正在發生的有違法嫌疑的壟斷行為,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將違法事實予以記錄和留存,并及時向反壟斷執法機構舉報。
加強培訓是最實用的合規管理方式。“企業可對一般人員進行持續且定期的相關培訓,確保其知悉不可為的事項以及正確的應對處置方式;根據競爭合規風險評估情況明確界定重要風險崗位,對負責銷售、采購、銷售網絡管理、聯絡行業協會及參加行業活動、價格及商務政策制定以及并購管理等重要風險崗位人員設置更為細致而深入的專門培訓;將參與競爭合規培訓作為競爭合規專業人員等重點人員任職、上崗的必備條件。”孫迪表示。